关于法律的古代名言,可综合不同时期思想家的论述,整理如下:
一、法律地位与作用
"法者,天下之公器也"(梁启超)——强调法律是公共权力工具,体现社会整体利益。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将法律比作社会行为的规范标准。
"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指出法律存在但执行不善与没有法律无异。
二、法律实施原则
"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尚书·大禹谟》)——司法实践中疑罪从轻、功绩显著者从重处理。
"明法必使民知"(商鞅)——法律需通俗易懂,才能被民众接受。
"刑不避贵,赏不遗贱"(晏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身份高低而有所偏颇。
三、法律与道德关系
"圣人之立法,本以公天下"(陈亮)——立法应体现公共利益而非私人意志。
"法以德为先,刑以德后"(董仲舒)——道德教化是法律的基础,刑罚是道德的补充。
"法与道德,如车之两轮"(庄元臣)——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四、法治精神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王勃)——法律一旦确立,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不知亲疏,以度量断之"(管仲)——君主应超越私情,以法律为准绳。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韩非子)——法律面前无特权阶层,执法需公正无私。
这些名言共同体现了古代法治理念的核心: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其生命力在于公平、明确与普遍适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