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的名言可以用六个字来概括,结合不同法学家和思想家的观点,可以总结为以下核心要素:
公正
- 托·富勒:法律一多,公正就少
- 布鲁纳: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定律
- 霍姆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权威
- 庞德: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
- 吴兢: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
- 罗尔斯:法律是社会契约的产物,具有权威性
秩序
- 刘禹锡:法以砥焉,化愚为智
- 西塞罗: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
- 霍布斯:法律是自然法与人类法的结合,维护社会秩序
自由与权利
- 孟德斯鸠: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 卢梭: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
- 边沁: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对法律是坏兆头
法律的功能
- 奥古斯丁:惩罚是对正义的伸张
- 霍姆斯:法律不是禁止即自由
- 亚里士多德:法律是城邦治理的工具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法制的核心价值,既强调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也注重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自由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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