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战考研政审的办理地点,根据考生当前状态和档案情况,可参考以下分点说明:
一、档案由学校管理的考生
联系学校相关部门
可前往本科学校的教务处、学生处、党委办公室或就业创业中心申请开具政审表,并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特殊情况处理
若学校无法提供(如毕业多年、档案转出等),需联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
二、档案在人才市场或档案局的考生
直接申请盖章
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调档函到户籍所在地人才市场或档案局申请开具政审表。
委托代办
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考生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及调档函。
三、无工作且档案未转出的考生
户籍所在地办理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申请开具政审证明,并盖上公章。
特殊情况处理
若无法联系户籍地机构,可尝试联系原就读学校(如能提供档案转出证明)。
四、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
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调档函(如有)等材料,部分情况需户口本。
盖章要求
政审表需由考生户籍地或工作单位盖章,确保单位了解政审用途。
特殊情况沟通
若对流程有疑问,建议提前联系报考院校招生办或当地人才市场确认。
建议优先选择本科学校办理,若遇阻碍可结合档案存放地与户籍地协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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