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预选是一种选举方式,其核心特点在于候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通过选举人投票筛选产生最终当选人。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基本定义
差额预选指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预选方式,即 不等额预选。这种方式允许选举人从更多候选人中选择,增加选举的竞争性和代表性。
二、与等额选举的区别
名额比例 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而等额选举则是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
选举过程
差额选举通常分为两阶段:
- 预选阶段: 通过投票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采用得票多少和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最终名单; - 正式选举阶段
三、适用范围与原则
适用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选举均实行差额选举。2. 确定正式候选人的原则
- 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候选人方可列为正式候选人;
- 若票数相等无法确定或正式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按正式选举时的办法处理。
四、优势与意义
提高民主性: 增加选民选择余地,促进更广泛代表性; 优化结构
五、历史演变
我国自1979年修改选举法后,差额选举成为基本选举原则,逐步取代了原有的等额选举模式。
综上,差额预选通过增加竞争性、优化代表结构,是现代民主选举的重要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