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审核及评定等级的写法如下:
综合性评语
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描述,包括学生在道德品质、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例如:“某某某同学遵纪守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集体观念强,劳动积极肯干,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于律己,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能独立完成各科作业,学习成绩优秀,一年来坚持出满勤,注重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分项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的六项指标(如道德品质、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社会实践等)均采用“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以A、B、C、D呈现。例如:“在道德品质方面,该生表现优秀,评定为A;在学业水平方面,该生表现良好,评定为B;在身心健康方面,该生表现合格,评定为C。”
总等级
总等级亦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以A、B、C、D呈现。总等级的评定可以综合考虑学生在各个分项指标中的表现。例如:“该生一学年的总评等级为A,具体表现为在五项指标中达到优秀,一项指标达到合格以上。”
具体评定方法
班级评价小组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方法,参照互评结果确定等级,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项评定表》。对于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价结论。
注意事项
综合素质评价应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时应慎重,避免以偏概全。评价结果应客观公正,不可弄虚作假。
综上所述,综合素质审核及评定等级应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自评与互评结果、以及班级评价小组的综合评定来确定。评定结果应包括综合性评语、分项等级和总等级,并确保评价过程客观公正。